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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法规,始终把选好人、用准人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坚持做到“四个注重”,推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
一、注重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我们在选拔任用干部中,既看才,更看德,把德放在首要位置。重视那些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的干部,支持那些坚持原则、为民办事的干部,选拔那些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干部,一批长期在基层工作、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干部得到提拔和重用。同时,大力宣传表彰德才兼优的干部,在全市干部队伍中营造了坚守政治品格、注重道德修养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我们坚持把扩大民主贯穿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环节探索建立了权重分析制度,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参加人员在不同层面的推荐和测评,设计不同的权重比例。在考察环节,注意把握干部的任职时间跨度,做好向前追溯式考察和向后跟踪式考察;把握干部的工作关联深度,做好向上征询式考察和向下民调式考察;把握干部的活动空间广度,做好向内家访式考察和向外闲谈式考察。在酝酿环节,既与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四大班子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协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还征求纪检、计生、审计、信访等执法执纪部门的意见。在讨论环节,按照决策议事规则和任免干部表决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拟任免的干部全部进行票决。在任职环节,严格落实干部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
三、注重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我们把推进改革、健全机制作为提升干部选任工作水平的有效抓手,积极探索创新,使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在7个县(区)分别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全程记实、信息公开和差额选任4项制度试点;在全市政法系统干部选任中,实行“海推”的方式掌握初步人选;在市直部门(单位)内设科室普遍开展了竞争上岗,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在党政机关实行“凡进必考”,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在事业单位人员中实行合同聘用制,试行事业单位人员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制,实现了技术、管理、业绩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优秀人才与重要岗位相统一的目标。
四、注重激发干部队伍生机活力。我们坚持一手抓选拔任用,一手抓监督管理,充分激发了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制定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期考核评价办法,认真做好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工作,依据考察考核结果,对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一批优秀干部提拔重用;对个别工作能力不强、群众意见大的干部进行了职务调整,较好地发挥了考核评价“指挥棒”的作用。修订后备干部工作暂行办法,采取“两推双考、全程差额”方式,调整补充市管副县级后备干部,实现了后备干部管理的动态化、规范化。出台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实行多领域交流,多层面拉动,多岗位锻炼,改变了一些部门“派不进、出不去、拉不动”和一些干部“一个单位定终身”的现象。探索建立了干部选任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认真受理和查处各类干部信访举报案件,促进了干部管理方式从以职务管理为主向以职责管理为主的转变。(作者为中共甘肃省平凉市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