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中共临汾市委组织部《关于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学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各单位呈报的学历(学位)进行公示,如有意见或问题,可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监督科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可查的具体线索。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也可电话反映。 电话:0357-3820098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各单位呈报学历学位情况登记表